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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報》「文學」之整理與研究(1923.4.15~1925.12.27)
──一個文學社會學的嘗試

一、前言

  過往《台灣民報》的研究多集中在特定議題的闡述,少見完整的整理。如楊翠〈日據時期台灣婦女解放運動〉及游佳蓉〈日據時期《臺灣民報》對臺灣婦女地位倡議之探討:1923~1932〉探討的是婦女問題;高純淑〈「臺灣民報」中的孫中山先生〉則從中分析台灣與中國近現代史的相互關係;翁聖峰的〈日據時期(一九二0∼一九三二)臺灣的儒學與儒教--以「臺灣民報」為分析場域〉分析在《民報》之中呈現的思想內容;以及林佩欣從討論宗教並檢討「霸權與反抗理論」的作品〈「臺灣民報」中關於民間宗教活動的論述--兼論「霸權與反抗運動」理論〉。
  這些研究都各有其特點,在單一議題上確實都能有深入的論述。在這些豐碩的成果之下,我十分訝異地發現,我們竟然沒有一份對《台灣民報》做整體探討的描述性研究。這種描述性研究並不預設一個目標議題,它的任務是提供一個大致的輪廓。這一輪廓可以使我們在了解某一議題時,正確地理解該議題在整份刊物之中所佔輕重,不至於過度放大研究對象的重要性。
  因此,我認為,一份對《台灣民報》的描述性研究是重要的。它可以節省往後其他研究者重新蒐羅整理的心力,成為更精深研究的基礎。本文即為此一想法的初步嚐試。我將時間鎖定在一九二三年四月十五日至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之間,一共八十五期的刊物;取材上,我將討論限定在與「文學」相關的文章裡 。《台灣民報》的各個欄位向來不完全固定,在分類上也沒有絕對嚴謹的欄位分工,文學相關的文章可能會出現在文藝欄、學藝欄甚至該篇文章自行成為一欄(相對地,文藝欄也可能刊出與文學完全無關的文章)。因此,在文章的篩選上便必須以人工檢閱,以內容或體裁而非欄位作為決定標準。我從中挑選出三百多篇文章,本文的所有分類與分析便是以此為範圍 。
 

  在方法上,我引入了文學社會學的研究取徑,對於這一描述性研究來說,這可以比一般的文學史陳述或文本分析更清晰地呈現刊物樣貌。刊物是一整個社群的產出物,這個社群包含了直接影響內容的作者與編輯(「編輯」還包括了檢查制度),以及產生間接影響的讀者。對於如此來源繁多、風格迥異的內容,文學社會學可以指出整體趨勢,更可以與文學史、台灣史相互發明,推論刊物在整個社會過程中的位置與影響。《台灣民報》不但為當時思想啟蒙的重鎮,其選刊之文學作品對當時甫萌芽的台灣新文學亦有催生撫養之功。此外,文學迂迴藏閃的特質,更時常作為時人表達反抗思想的工具,這些文章也是政治史和社會史的珍貴材料。
  何謂文學社會學的研究取徑?德國文學社會學家Alphons Silbermann在《文學社會學引論》一書中提出「經驗的」社會學研究取向,認為將文學視為一種社會過程,其重點並非對文學作品的價值或精神內容做出評價,而是透過可實證的經驗性材料,討論「文學」這一活動在人類社會中的位置與關係。

……經驗的理論來源追溯的是社會活動,一種由文學而引起的社會行為,不管人們是從內部還是外部觀察(做為創造、闡述或消費的)文學。如果文學中看到個人行為、人際關係模式和全部社會學實踐,即看到了過程而不是事物,那麼,經驗的理論來源考察的重點就不是「凝結於概念上的」、能作為結構來探討的文學,而是處於社會──文學的存在的行為中的人。

  在這篇文章中,我將部分利用Alphons Silbermann的思維來處理《台灣民報》的作品。我所採取的是其強調經驗材料的部份。在這數百篇的文章裡,我會透過簡單的分類、量化分析來提供一幅完整圖像。主要分類標準有三,即「國籍」、「體裁」和「題旨 」。國籍指的是文章作者的國籍,主要大宗為台灣與中國,然也有零星其他國家的作品。體裁則是分為小說、雜文、劇本、論述、舊詩、新詩六類。題旨的分析比較複雜,我用一種兩層式的結構來分類,第一層是先將所有文章分為政治、陋習、抒情、文學、其他五個領域,而為了更精確地定位每一篇文章特質,這五個領域下分別都還有各自的子分類。以下各節便會就個別的分類數據和趨勢數據展開討論。

 

 

 

二、借來的火:國籍分析
  
  上圖即為國籍分析的圖表。其中,台灣作者的文章數最多(兩百三十一篇,佔百分之七十五);中國次之(三十九篇,佔百分之十三)。「無法歸類」是文章中沒有標明作者,或者作者的國籍不清;「其他」類包含了法國、英國、俄國與日本的譯介文章。
  台灣的作者佔最多數並不令人意外,或許更值得討論的問題是,台灣的文章竟然「只」佔了百分之七十五。在這兩百三十一篇文章中,舊詩就有一百三十五篇,佔百分之五十八;而在小說、雜文等類別當中,也多有以文言文書寫的文章。這或許可以顯示出台灣的新文學勢力尚未興起,此時的寫作人口與讀者仍以傳統文學為多。然而,這絕不是以引進新知、啟迪民智自詡的《台灣民報》所樂見的。文言文的群眾基礎薄弱,十分不利於傳播,反倒是作為《台灣民報》對立面的許多守舊份子是以文言文寫作的,這種語言會大大牽制《台灣民報》的分針 。
  面對這種情形,《台灣民報》所採取的策略便是向中國取經。中國的文章數從帳面上看來雖然不算多,但從版面上看來卻不是如此。一般來說,《台灣民報》每期十六頁,提供給文學的版面多則四五頁,短則三分之一頁甚至是沒有,大部分都是一到兩頁之間。在這些少的篇幅中,舊詩刊載的數量雖多,然佔的版面卻從來都是少數。反觀由中國引進的文章,三十九篇中有二十三篇是篇幅較長的小說、雜文、劇本,相當於不到三期就有一篇一頁上下的中國文章,另外還有十一篇新詩。而「其他」類中引介的幾乎全是小說,譯者主要是胡適與魯迅;「無法歸類」裡有大量沒有署名、國籍不清的作品,然從文後附記看來,極有可能是台灣留中國的學生;若是再將一九二四年末以來大量留學生的作品計入,我們當可以很明顯地了解《台灣民報》編輯是如何不遺餘力地向中國「借火」了。再深入分析這些引介文章的體裁與內容,更可以發現其所引入的鮮少有舊文學的作品,與台灣創作者以舊詩為大宗隱然相對。

 


三、有限的領土:體裁分析
 
  在上一節中,我們已經略略以國籍和體裁兩個變項做交叉比對了,本節之中主要討論的是各體裁之間的分布與其所代表的意義。雖然在許多文學的討論中會將形式與內容截然二分,然事實上,內容與形式之間是相互為用的。一九二五年以前的《台灣民報》處於一個過渡時期:舊文學的典範仍在,新文學的典範也在漸漸傳入。這個時代的寫作者選擇了體裁也幾乎就是選擇了皈依哪個典範。
  在這段時期裡,舊詩 在數量上最多(一百四十篇佔百分之四十六);接著是十分接近的新詩(五十三篇佔百分之十八)與小說(四十九篇佔百分之十六),雜文與劇本最少。舊詩在《台灣民報》的各項統計數據裡都名列前矛,這我們在上一節已有略述,但若將小說、新詩與論述三項幾乎全屬於新文學典範的文類加起來,我們會發現《台灣民報》的編輯創造了一種新舊平衡。一方面他們必須要引入新文學,另一方面,在文言文閱讀/寫作人口仍為台灣識字人口大宗的時代下,他們又不能放棄這塊收入。然而,這只是一種帳面上的平衡,若以版面大小觀之,舊詩的勢力實遠不如其餘之任一文類。而這一百四十篇舊詩也不是平均出現在每一期當中的──事實上,八十五期中只有二十一期出現了舊詩,只是每次出現的篇數較多而已。
  除此之外,新詩也是編輯十分樂於刊載的文體。新詩是除了舊詩以外,篇幅最為短小的體裁,在版面配置上靈活自由 。而這段期間內,《台灣民報》的新詩作品水準不高,並未經過詩語的鍛造,純是直抒胸臆,任一作者均能大量書寫,寫作門檻相對極低。小說則延中國新文學的寫實主義傳統,成為文學改革社會之理想的工具,是以也佔有重要的位置。論述在一九二四年末開始大量出現,主要都是環繞著新舊文學論爭的討論;因為台人自身的新文學作品極少,是以這些討論都停留在理論層次,還未出現針對作品的研討。

 

四、打造五四:題旨分析

  題旨分析的首要關鍵在於建立分類以及分類標準,之後所採得的數值才會有意義。就文學研究的角度來說,將文學作品化約為某一類別的代表的確是一種粗暴的作法,這樣會犧牲掉作者的個別性,而誤把各篇文章視為同質的統計單位。然而,對於研究整體刊物狀況以及作品所產生的社會過程的文學社會學來說,這種「先質化後量化」的方法是很有用的。正因文學作品之間的異質性,所以整理出清晰的分類與分類標準是最困難也最重要的。
  在這批三百餘篇的文章中,我主要將之分為五類,每一類別底下尚有數個子分類:

1. 政治類:這一類別中包含了時事、喪亡、入獄及其他四類。
2. 抒情類:這一類別中包含了愛情、酬答、詠物/景及其他四類。
3. 陋習類:這一類別中包含了婚姻、鴉片、女權及其他四類。
4. 文學類:這一類別中包含了新舊論爭、語言學兩類。
5. 其他類:這一類別中包含了階級、其他兩類。
 
  政治類主要包涵的是涉及中、日、台之間的題材,以及台人參與政治運動及社會運動的遭遇,其中某些亦帶有些微的民族主義色彩 。抒情類則是偏向個人情感的抒發,看不出歸屬於特定議題者。陋習類延續的是中國新文化運動以來文學批判現實的寫實主義傳統,用一種近代主義的角度批判台灣人的舊習慣。文學類是關於文學理論、方針的文章。其他類則是一小部分難以歸類的零星文章。
  在分類之中,我盡量秉持「窮盡」與「互不相屬」的原則,然而仍有些比較複雜的文章同時具有不只一種屬性的特質。如遇這種狀況,我會將它歸屬於範圍較小的分類之中。例如政治類裡,許多獄中感懷的舊詩或可廣義地被納入「酬答」或「時事」、「喪亡」;某些文章也同時處理「婚姻」與「愛情」,我則將之置於範圍較狹的「婚姻」類。這樣的做法雖然在細微處常失之精準,然只需在使用資料時運用合併與交叉比對的技巧,就能夠將誤差減低了。
  從題旨分析的圖表中,我們可以看到政治類與抒情類並列為最大量的類別(各一零五篇,合佔百分之七十二),其次便是文學(三十九篇,百分之十三)、其他(二十二篇,百分之八)、陋習(二十一篇,百分之七)。相較於國籍與體裁分析裡單項獨大的數據,題旨很顯然是要較為多元,然而除了兩個大類別之外,其餘的類別也沒有超過百分之十五的,顯示編輯在選稿、作家寫作與讀者閱讀上的確較偏好於某些題材。而這些題材也同時能夠避開檢查制度 ,因此遂成為整個文學生產過程中,透過各個團體之間的互動完成的平衡。
  以下將就五個類別再做細部的討論。

政治類:詩窮而後工?
 
  在政治類下的四類之中,「入獄」佔了絕對多數(七十三篇,百分之五十九)。這一類別中的文中或是獄中感懷,或是寄給獄中的朋友,以及回憶曾經被捕入獄的往事。它不但在所有與政治相關的文章中是一個顯著的數據,甚至放到全體之中來看都佔了將近四分之一。「入獄」題材主要是以舊詩的體裁來表現的(超過百分之八十),其餘的雜文作品也都是文言文,且都是以仿作為主,如蔣渭水〈送王君入監獄序〉仿韓愈〈送李愿歸盤谷序〉、雪谷在第三卷第四號仿劉禹錫〈陋室銘〉、蘇軾〈赤壁賦〉及李白〈春夜宴桃李園序〉的三篇文章。在風格上,舊詩所表達的多為一種沉痛時局敗壞,然而志向並不為牢獄之災所移的精神;雜文則自嘲嘲人,諷喻意味較濃,頗有種時局無可如何,只好強作笑語的意味。這些文章基本上繼承了中國舊文學中貶謫文人的傳統,比較特殊的一點是,在中國的傳統裡,「入世」與「出世」這兩種精神會同時出現在文人精神的不同側面,「身在廟堂之高而心居山林之遠」 。在台灣書寫「入獄」題材的文人有著十足的入世精神,卻不像他們的前輩那樣,能在困厄之時灑脫地超脫物外。他們的執著更強,他們遭遇困厄時所想的是如何繼續堅持下去。前面所提的雪谷便在〈春日集監獄署序〉寫道:
夫人類者,萬物之靈長;光陰者,白駒之過隙。而青春易老,作事幾何,古人擊棹中流,良有以也。況官府召我以拘留,獄吏假我以時間;會台北之監獄,論台灣之政事。慷慨悲歌,皆為燕趙;吾人動作,獨慚印鮮。暢談未已,拘入囚房。展南華以誦讀,揮禿管而著述,不有佳作,何伸紀念?如文不成,罰依居留日數。

居留經驗被他不無笑謔地描寫成一場聚會,出現在這場聚會的知識份子們並不楚囚對泣也沒有悠然隱遁的思想,反而是「會台北之監獄,論台灣之政事」,而在監獄中的漫長日子裡,他們「展南華以誦讀,揮禿管而著述」,心思從未「出世」過。
  「時事」類在圖表中所佔比例不小,然而這是一個被高估的數字。在這類中的四十四篇文章(佔百分之三十五)有二十四篇是第三卷第五號的二十四首舊詩,為一系列唱和作品之作品。綜觀全體,這些文章的共通點是筆鋒較為犀利辛辣,如第七期裡的〈西遊記補遺〉,也有第八十四期賴和 的新詩名作〈覺悟的犧牲(寄二林的同志)〉。比較特別的是第七十四期〈牆角的創痕〉,此為轉載上海《小說月報》編輯西諦的文章,內容描寫五卅慘案之後的情景。這一篇文章時嚴重地挑戰了殖民當局:在文章附記中編輯依中國習慣,直呼該事件為「五卅慘案」,然而該一事件卻是日本人與中國人的衝突。第七十四期《台灣民報》竟能通過刊行,隨後也沒有遭到報復性的禁刊,這或許是一個可以深入討論殖民政府檢查制度的起點。
  而在「喪亡」這一類的文章雖少,但以其題材的敏感程度,能夠刊出五篇已是很不容易的事了。第二卷第三號〈激昂痛快的鼠語〉以極度迂迴的寓言筆法表達書寫,同期的〈漁夫〉和第三號〈最後一課〉兩篇分別由莫泊桑和都得所著、胡適所譯的文章,都隱隱指向身為亡國之民的主題。在這五篇之中,只有刊載了〈台娘悲史〉的第二卷第二號被禁,顯然這種以寓言或譯介世界名著的編輯手法來包裝喪亡主題是能夠安全通過檢查制度的。

抒情類:戀人與友人
 
  這一類是所有統計數據中,各項之間差異最小的一類,也是無法歸類的文章中最多的。這些無法歸類的文章或者成份過於複雜,或者表達的意念較為幽微無法化約,所以在此暫不討論。酬答是類別中最大量的分類(三十六篇,百分之三十四),這裡的酬答指的是文人之間以詩歌作品互相唱和、聯作。這個分類基本上絕大多數都是舊詩作品(三十三篇),新詩作品僅有三篇,但在內容上大多模糊而較少深刻的核心,這也是張我軍後來的主要批判目標之一。
  另外,愛情(十九篇佔百分之十八)、詠物/景(十四篇佔百分之十三)的主題單一,內容也多大同小異。前者多為年輕學生(尤以台灣留中國學生)為多,後者則以舊詩寫作者為多,走的是近於中國詠懷詩的路子。而愛情類的數據是有被低估,因有部分與婚姻問題重疊的文章被劃歸於婚姻類。整體而言,抒情類在內容、技巧與形式上都沒有特出之處,然而作為文學中最重要的主題,它仍然在《台灣民報》中佔有一席之地。

陋習類:結婚與近代性
 
  陋習類的文章總數較少,共有二十一篇,然而這二十一篇就平均分布在二十一期內,因此在本次資料中佔有一個很特殊的地位:有四分之一的期數曾經出現過陋習相關的文章。而在體裁上,陋習類的文章除了一首舊詩外,其餘全是篇幅較長的小說、雜文與劇本,因此在版面配置上的優勢十分明顯。
  在此,最顯要的分類便是婚姻類(十篇百分之四十七)。從第一期一開始便轉載了胡適的〈終身大事〉開始,一系列作品討論都是傳統舊觀念對自由戀愛婚姻的壓制。英國社會學家紀登斯(Antony Giddens)曾說過,以感情作為婚姻的基礎是一個十分近代的觀念,在此之前這種邏輯是不可想像的 。而在《台灣民報》作為推動近代化刊物的立場下,鼓吹自由戀愛婚姻便成為十分重要的主題。從這些文章裡,我們也可以看到社會風潮轉變速度極快。一九二三至一九二四年間的婚姻描寫大多空洞而沒有實際目標,他們只知鼓吹自由戀愛,但沒有任何具體的深度,然而第三卷第五號、第七號(一九二五年二月十一日、三月一日)連載的〈隔絕〉不但在感情的描寫上細膩有致,更迂迴地涉及亂倫戀愛的禁忌,還有對性愛甜美的頌揚;隨後,在抒情類底下的愛情類也有轉載法國的〈比勃里斯〉(第三卷第八號、第九號;一九二五年三月十一日、三月二十一日),這裡面的亂倫戀愛已不是彷彿表哥與表妹、同宗同姓的戀愛而已,而是明確的兄妹戀情。這顯示了社會觀念正逐步開放,個人的情感被越加尊重了。最後,同樣是愛情類,張我軍〈至高最上的道德──戀愛〉(第七十五號,一九二五年十月十八日)為自由戀愛婚姻提供了學理上的論證。這主題在隨後的台灣文學被不斷開展,直到日據時期結束都還是一個重大的主題。
  數量極少的女權與鴉片兩個種類,並不像在中國的新文化運動中那般受到重視。甚至在第五期(一九二三年八月一日)裡,還有〈河東獅子吼〉一篇反對女權主義的文章,文中提到,「自從有了天地,便有那三綱,君為臣鋼、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但是三綱之中說起來,唯夫綱最為要緊。」這般論調堂而皇之地刊載了整整一頁,顯見編輯對於女權問題的確是不很關心。

文學類:舊的沒去,新的要來

  文學類是一個較為單純的分類,包含了三十九篇文章,其中有三十六篇是關於新舊文學論爭的,這個分類可以說是謂這個主題而設立的。這三十九篇文章最早出現在第二卷第十號,隨後便有三十二期出現這個分類,若以第二卷第十號為分界點,那之後直到第八十五期也不過只有五十六期,刊載率超過百分之五十。而這一分類中除了一篇雜文以外,全是論述,在篇幅上也佔有很大的優勢。
  事實上,以「新舊論爭」來命名這個分類並不適當──《台灣民報》裡只有新文學的論述而無舊文學的反擊。這一運動也可以說是中國留學生張我軍一個人複製中國新文化運動理論的企圖;他的文章佔文學類的百分之六十四,且還沒包括他以「一郎」為筆名發表的大量新詩與引介編輯的中外作品。〈為台灣文學界哭一哭〉、〈文學革命運動以來〉首先鼓吹新文學運動在中國已進入實行階段,因此呼籲台灣文學界也當跟進,不該死守舊文學傳統;〈討論舊小說的改革問題〉、〈請合力拆下這座敗草欉中的破舊殿堂〉、〈絕無僅有的擊缽吟的意義〉分別攻擊舊小說與舊詩,進行的都是「除舊佈新」的工作。在持續的文章連載之後,似乎有不少人開始對新文學感興趣,因此〈詩體的解放〉、〈研究新文學應讀什麼書〉這類指導性文章,以及〈文藝上的諸主義〉、蔡孝乾〈中國新文學概觀〉等理論與引介的作品也開始出現了。第七十三號的社說 〈詩學流行的價值如何〉首次討論的文學的議題,並正式宣告《台灣民報》的支持新文學運動的立場。

其他類:消失的階級

  一般論者均以《台灣民報》為台灣新文學興起的重要搖籃,然而,台灣新文學最重要的階級議題在《台灣民報》中幾乎完全缺席。在吳叡人教授的分類 底下,主持《台灣民報》的蔣渭水、林獻堂等人屬於民族主義運動的右派,他們自身即為大資本家,因此旗下指導的報紙會有濃厚的精英色彩是不足為奇的。就此觀之,貴族氣息重的舊詩一直都沒有消失或許也有帶有這個原因;而即使新文學運動標榜著明白易懂的平民文學,但張我軍等人居高臨下的指導、「啟迪」、「先鋒」姿態,僅僅是用心的精英心態取代舊的,他們並不曾真正深入底層人民的主題。
  因此,在八十五期的《台灣民報》中,只有五篇勉強可以歸類於碰觸到階級問題的文章。其中比較深刻者大約只有第三卷第十號、第十一號連載的魯迅的〈故鄉〉。其餘如第三卷第十一號的〈火船〉或第三卷第十四號的〈說不出〉等作品都僅只停留在很浮面的描寫。

五、結語:借火的歷史

  上面的討論只是一個初步的討論,做更深刻的分析並不是本文預先設定的任務。對於一份描述性研究來說,它的任務只在於清晰地表現資料,將之重新整理為有條理與邏輯陳述。而在這裡,我想指出幾個未來或可繼續深入研究的點。
  首先是關於舊詩的研究。《台灣民報》中的舊詩數量龐大,其文學上繼承中國的貶謫與酬答傳統,卻又似乎有所不同,而其在關於入獄題材的眾多書寫中,或可構成理解當時政治史與社會運動史的側面。島田謹二在〈台灣文學的過去、現在與未來〉中提到,早期的台灣文學以舊詩為主流,台人與日人在此共享可以互通的文學氛圍,而這是不是也影響到了《台灣民報》裡舊詩的寫作?《台灣民報》作為一新文化運動的推行重鎮,其與整體舊詩詩壇的關係又是如何?
  另外,在吳叡人教授的民族主義理論 中,一九二○年代是台灣民族主義興起的時候,在《台灣民報》活動的蔣渭水等人更是民族主義運動的健將。然而,當我們檢視《台灣民報》時,吳叡人教授的制度性邊界狀態 (rite of passage)在這裡突然變得不那麼明確了:《台灣民報》的編輯、作家與讀者並不是在一種「我不是中國人也不是日本人」的尷尬境況裡,相反地,大部分時候他們都很明確地認為中國是他們的祖國;他們的舊文化與新文化論爭雖打得火熱,卻也全都來自中國。更有甚者,在日本統治下,還會有作者在文章後附記其文章寫於「中華民國南天」。關於《台灣民報》的實證研究或許能更進一步地釐清相關的主題,然這也絕非一九二三年到一九二五年這八十五期的刊物資料所能做到的──這還需要更多一些的努力。

六、徵引文獻

Alphons Silbermann:《文學社會學引論》(合肥:安徽文藝出版社,1988年)
謬越:〈清談與魏晉政治〉
Antony Giddens著,廖仁義譯:《批判的社會學導論》(台北:唐山出版社,1995年)
吳叡人:《The Formosan Ideology》(芝加哥大學政治學博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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